城镇户口农村买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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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越来越发展,工作节奏变快,人们的压力越来越大,城市生活浮躁不安,很多在城市生活的城镇户口的持有人,特别向往田园生活,很多人会选择在乡村买房自住,或者是在乡村买房投资。谈到农村的房屋的买卖,首先要进行分析就是目前我国房地产权的现状,我国的土地有二种不同的所有制:国有以及集体所有,所以说任何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无法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并且土地的所有权是被不允许进行买卖的。在农村买房,其实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那么城镇户口的居民在农村可以买房吗?如果买卖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城镇户口农村买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城市户口能买农村房屋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转让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的,应当认定无效。

此外,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法律对某类纠纷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查找国家政策对此有没有规定。国定政策有规定的,适用国家政策进行裁判,而不能根据法官个人的理解进行自由裁量。从司法实践上看,人民法院不支持城镇居民要求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或者房屋的诉讼请求。一般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是会被认定无效的。综上所述,我国现行法律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怎样买卖农村房屋?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篇一: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区别

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区别挺让人郁闷的。主要是在享受保险方面区别比较大。 第一对失业保险有区别。

 首先明确,符合拿些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对于户口问题,对失业保险还是有影响的。

城镇职工、固定工失业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1年不满2年通常享受3个月),并逐月领取。 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所在单位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农民合同工按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发1个月的规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PS: 领取失业保险金都是到户口所在地领取,你在外地参加失业保险的话,领取要把失业金转回户口所在地再领取。

城镇户口工人个人和单位都需交纳失业险,农村户口工人个人不交纳失业险,由单位全部缴.失业时领取失业待遇也不一样,城镇工人按月领取,农村工人一次性领取.

第二,城市户口可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城市户口经常被提到的一大好处就是,可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而我们这里好多企业都不给职工购买这些保险的,职工一般也不把这当一回事。现在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事抓得很紧了,我原以为他们抓得紧是为职工的福利着想,看了7月27日《南方都市报》,才知道是因为“今年第一季度广东省有三个市的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全省将调高社保征缴率,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费用”。据说,我们现在所交的这些保险金,不是像一些商业保险那样用于投资经营,提高收益率,而是用于发放以前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等单位的退休工人的退休金,以及社会失业人士的失业补助金。上日在天涯社区看了一文,题为《警惕这又是一次大规模的圈钱运动》,却另有一番说法。该文说:“在国家信用没有建立起来之前,根据下岗工人的惨痛教训,有人断言,建立所谓社会保障,可能又是一次大规模的圈钱运动。若干年后,谁能够保证政府不会像现在让老工人下岗一样,将我们所交纳的社保费以另一个改革的名义一笔勾销呢?”据说,有些地方还动员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假如这是真的,那么城市户口在这方面的优越性也消失了。但愿向这些可怜的农民工征收保险金,是真心为他们的未来着想,而不是为了改变“收不抵支”的现状,不是为了圈钱。以征收保险金的名义圈钱毕竟只是一种猜测,医保黑洞却是某些医院公开的秘密。据最近《南方都市报》社论称,某医院有恃无恐,公然编辑手册指导医生骗取医保金,参加医保的患者交的钱越来越多,得到的待遇却越来越少。

第三,城市户口有最低生活保障。

这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是唯一可能享受到却永远不想享受到的好处。

第四,与城市居民不同,中国农民享受不到政府的医疗、养老等福利。

“与城市居民不同,中国农民享受不到政府的医疗、养老等福利”说这句话的人,有同

情农民的政府官员,有xx体制内的同情农民的学者,有外国记者、港台记者,他们以此作为主张土地私有化的主要理由,其实,在中国,享受政府医疗、养老等福利的,只有吃财政饭的人,只有在体制内的人。现在想来,我之所以这样说,可能是因为把“国家干部”的退休工资和公费治疗误为“政府的医疗、养老等福利”。

第五,事故工伤赔偿不一样。

当你受到意外伤害死亡时(如交通事故,工伤等情况),如果是城市户口的就按城市人均收入来赔付,农村户口则按照顾农村平均收入水平来赔付。比如目前的宁波城市人口平均收入是1万多吧。而农村人口只有5千左右。

第六,超生罚款也还是两个标准,即城市户口超生罚14万元,农村户口超生罚8万元。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和支付标准

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个人按规定累计缴费和区(市)、街道(镇)财政补助累计满180个月的,可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从办理手续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月养老金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时,个人账户累计结存额(本息之和)除以1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结存额支付,个人账户结存额不足支付的,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由各区(市)政府根据区(市)、街道(镇)财政补助社会统筹基金的比例测算确定。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筹金支付。

截至参保基准日(参保基准日由各区市确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人

员,个人和区(市)、街道(镇)财政须按参保时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补助)规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后,方可办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按月享受养老待遇。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由各区(市)根据参保人的年龄确定。

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个人累计缴费和区(市)、街道(镇)补助不满180个月的,须按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补助)至180个月后,方可办理领取养老待遇手续。未按规定补缴(补助)的,其个人账户积累额(本息之和)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调整,由各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确定

 引用:户籍悲剧

刚刚看完这一期《南方周末》的头版,我就觉得自己应该有很多感想吧,于是急忙打开日记。这一期的头版是《无户口婴儿之死》,讲述了一对在北京工作的夫妇为刚刚满月的孩子的落户问题而焦心,最后以致父亲把婴儿摔死的悲剧。这是一个拮据的家庭,一度因经济能力不敢生小孩——没钱买房子,就没有可能让孩子的户口落在北京,俨然一个中国户籍制度造就的悲剧,尽管他们不富裕,尽管有很多很多原因致使这位父亲在这种情况下摔死自己的孩子,但户籍制度孩子是难脱干系。从我出生到现在,关于户籍制度的,只有两件事在我脑海里留下了印记,一件就是奶奶转户口,另一件就是这期《南方周末》报道的事情。从小就对这些不太感兴趣的我,并没有在很早的时候就意识到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区别,就算在奶奶转为城市户口后的几年里,我也只是感觉到它们的唯一区别就是:农村户口的人有可能分到田(我没有分到,尽管我是农村户口,因为我出生的时候已经没有田可以分了,我爸爸那一辈就已经没有了,我们这样的人在农村被

称为“黑人”),而城市户口的人是没有田的。后来慢慢的知道了,原来城市人和农村人的待遇不一样,城市人有低保,有医疗保险,我们农村人就没有。那时候想,没有就没有呗,有什么稀奇的,那是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低保”,什么是“医疗保险”!再过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会和《无户口婴儿之死》的男主人公一样,被踢出北京的集体户口,也许我会比他过得好,也许我会和他过得一样,还有可能没有他好,无非就这几种可能,但这又有什么区别呢,或许我们可以关注关注除自己以外的其他人,以一个群体的身份来感受这之间的区别。任何人都会想明白这两种户口的区别不在其名称,而在于附于其中的社会制度,也就是对这两种人的待遇,如果待遇没有区别的话,名称也就无所谓了,可是既然待遇没有区别而名称又要区别就让人无法理解了,究其根本其目的就是用名称来区别待遇。那究竟为何要在待遇上有所区别呢,我真的不知道,或许是因为农村人有田分那城市人也该有些农村人没有的东西才能使之平衡,假定追求平衡是户籍制度的初衷,过大的差距甚至是本质的差别就有悖该初衷了。现在农村户口的人要等到先辈们(有田的先辈们)过世,再继承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这土地还没有像遗产一样你可以得到它的所有权,别忘了还有家庭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呢,虽然可以续签。而城市户口的人所有的(那些农村户口的人没有的)是不用继承的,只要他一出生为城市人就可以享有。这样想来,我也可以理解当初奶奶为何想要成为城市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