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改派与二次派遣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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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由1999年以前的“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报到证改派与二次派遣的区别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报到证改派与二次派遣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人社局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办理的派遣手续

二、申请条件不同

改派申请条件:

1、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二次派遣申请条件:

毕业生毕业之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派遣到生源地人事局报到,在派遣期内又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三、流程不同

改派流程:

1、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2、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部门签注意见。

3、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就业处。

4、由就业处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5、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6、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7、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8、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使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就业单位而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

9、毕业生的改派,原则上在每年7月份以后,按月集中办理。

二次派遣流程: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登陆“就业信息网”→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以“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签订网上协议。

2、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与外省的接收单位签订由学校领取的三方协议→向学校提出“省外就业申请”→经由学校审批通过“省外就业申请”后在“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到生源地人社部门开退函→带报到证及以上材料到省人社厅办理派遣手续。

3、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走网上签约流程或由签约单位将协议书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网“→到负责鉴证的人社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其中异地就业的(含人事代理的),须出具原报到地人社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