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缺陷及重构之设想

文书君 人气:2.52W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缺陷及重构之设想
[提要] 由于受“重刑轻民”传统法制思想的,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存在较大缺陷及不公道之处,与司法理念的基本要求相冲突,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公道性和可操纵性,不利于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正当权益的保护。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司法理念的`不断,有必要适时地对这一程序制度进行修改,使之具有性、公道性和可操纵性,充分体现诉讼效益原则和诉讼原则,实现刑事审判的效果和效果的同一。笔者从我国的司法现状出发,以全新的视角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与现代司法理念之冲突,制度设计之缺陷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公道鉴戒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相关制度的设计理念,提出了构造符合我国国情和司法实践现状的,便于操纵执行的刑事损害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