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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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的探讨
 摘要:稳健财政政策是财政政策重要类型之一。在总量上,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在结构上则是“有松有紧,有保有控”,其实质是协调政策。实施稳健财政政策要注重投资政策导向调整,注重税收政策的结构性调整,注重促进进步,注重构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注重与货币政策的恰当配合。  我国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七年来,拉动了增长,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但宏观经济环境所发生的变化以及宏观财政运行所客观存在的隐忧,需要相应地调整财政政策,为此,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和稳健财政政策的实施是顺时应势之举。本文就稳健财政政策的基本内涵和实施对策作一探讨。  一、稳健财政政策的实质是协调发展政策  关于什么是稳健性财政政策,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但基本上大同小异。  金人庆[1]主要是从宏观调控方面来谈论稳健性财政政策的。他认为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就是经济学上讲的中性财政政策,主要是要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服从服务于中央宏观调控大局,宏观上既要防止通货膨胀的苗头继续扩大,又要防止通货紧缩趋势的重新出现;既要坚决控制投资需求膨胀,又要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既要对投资过热的行业从紧,又要着力支持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政策核心是松紧适度、着力协调、放眼长远。具体来说,要注重把握“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十六字方针。  贾康[2]为,宏观调控政策“中性”的导向,是以总量特征的直观形式给出当前财政政策转型的基本定位与趋向。动态上看,“中性”就是总量上既不扩张也不收缩,其中的基本含义是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变化之后,现阶段还不宜简单采取“全面紧缩”的调控,既不能“不转弯”,又不能“急转弯”,而应当是在稳健把握之下着力协调,在调减扩张力度中区别对待,即“有保有控”。按发展观实施公共财政职能,既有不少“越位”需要退出,又有许多“缺位”和“不到位”需要填补和加强。这里强调的是总量控制、松紧适度下的结构优化调整,即对有些项目降低支持、放缓支持或者不支持,而对有些项目继续支持。以这种区别对待的方式,通过调整财政收支的流向与流量,达到总量中性和结构优化的效果。  高培勇[3]认为,所谓中性财政政策,就其本来含义讲,就是财政收支保持平衡,不对社会总需求产生扩张或紧缩的。就当前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任务而言,对中性财政政策的基本要求,就是不给经济带来扩张性的影响。  陈共[4]发表论文,提出其观点:按财政原理,稳健财政政策维持赤字规模不变,基本上可以称之为中性。现在命名为稳健性财政政策,这种提法的缺陷,是政策目标不够明确,但它的好处是稳妥,可以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灵活调整松紧关系,做到松紧适度。并认为,在经济增长和经济调整时期,不可能实行紧缩政策,也不可能实行中性政策。因为第一,既然存在赤字,则说明仍然是松的政策;第二,如果维持赤字的原有规模,而赤字占GDP的比重会出现下降趋势,实际上对财政支出有所紧缩,则以上两点体现了松中有紧;第三,如果再考虑为了支持体制改革和体制创新而适度控制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则是对市场或的放松,也是松中有紧。因而认为,保持适度的赤字和国债规模,从政策类型来看,仍然是一种偏松政策,或者是一种松中有紧的政策。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稳健财政政策基本内涵包括四个方面:(1)基本维持现有规模的水平,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合理调整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增强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3)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管理,提高效率;(4)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可以认为,稳健财政政策属中性政策类型,在总量上,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在具体结构方面,则是“有松有紧”、“有保有控”,在涉及到诸如科技创新、、能源、农业等薄弱领域,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而在诸如水泥、钢铁、电解铝等行业,则需要进行控制。因而,稳健财政政策的目标,首先是配合经济的宏观调控,缓解当前的结构性矛盾,从长远目标着眼,则必须标本兼治,致力于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新型化道路。其实质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可称为协调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