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是什么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快来看看吧!
什么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的具体规定
1、人的常住地和户籍在同一地的人口由所在行政区统计;
2、人的常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分离半年以上的人(流动人口)由人所在行政区统计,分离不足半年的由户口所在行政区统计;
3、对有常住趋势的特殊情况由人所在行政区统计;
4、新生婴儿由其生母所属的行政区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