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区公积金咨询电话

文书君 人气:1.58W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常州金坛区公积金咨询电话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常州金坛区公积金咨询电话

常州金坛区公积金

具体业务办理前请到中心服务窗口或拨打12329咨询。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一路116号

金坛分中心:(冬令)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夏令)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30

办理流程:

单位根据是否有人员及月汇缴金额变动情况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办理同一“汇缴月份”的汇缴和变更应在同一汇缴受理点办理。

申请条件:

1、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自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汇缴到公积金中心在受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2、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选择银行托收汇缴、柜台汇缴等方式(为提升业务效率,建议单位选择托收汇缴方式)。

3、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银行应填录正确,支票或现金解款单填写的金额与汇(补)缴书填写的金额应一致,转账支票日期、收款人、大小写金额、印鉴等各要素应齐全正确。

4、与中心签订托收协议的汇缴单位,由财务部门利用人民银行同城定期借记业务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汇缴单位的开户银行托收汇缴资金。

5、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额;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