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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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回迁房公积金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回迁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1、受理

借款人在填写好《贷款申请表》后,由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其相关不良贷款和不良信用记录并且进行审核后可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标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其抵押物进行评估。三个工作日后,提交借款人、借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搬迁补偿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搬迁人银行收款户名、开户行名及账号等材料作为担保的自有、房屋其他所有人所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返还原件,留存复印件等证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将原件返回给申请人并保留复印件。

2、审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查借款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并且确定其齐全后,可以确定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和期限。贷款额度不可超过回迁安置房增加房款金额,也不得超过抵押房屋评估值的60%。借款人在交纳抵押物保险费或担保费、代理公司代办费、抵押登记费、他项权证工本费、借款合同印花税等相关费用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抵押登记

签订合同后由代理公司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预抵押的返回材料转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放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会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拆搬迁人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