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冲还贷提取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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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佛山公积金冲还贷提取怎么办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佛山公积金冲还贷提取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在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条件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办理材料

①身份证

②《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③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④购房发票

⑤抵押借款合同

⑥房产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注:

(购买商品房日期在1999年4月3日第一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房屋产权人为提取申请人;国家实行房产登记制度,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如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的,应先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在变更登记未完成前,夫妻双方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业务窗口签名确认共有,可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待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提供新房产证到业务窗口登记确认,才能再次办理提取。)

银行帐户

注: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拔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