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公租房申请条件

文书君 人气:9.71K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张江公租房申请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张江公租房申请条件

张江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拓展内容:

一、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复印件或相关办理证明;

4、申请家庭相关成员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5、个人申请人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复印件;

6、个人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个人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可在我局网站上查询。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受理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受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受理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