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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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政审〔2018〕1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哈尔滨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哈尔滨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领取《就业创业证》且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8月12日之前实现灵活就业的,可参照本通知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申报

补贴标准按照我市“4555”人员补贴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申报时间及办理要求参照“4555”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三、申报材料

1、户口、身份证。

2、毕业证。

3、就业创业证。

4、个人银行卡号。

5、社保缴费明细。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个人银行卡、社保缴费明细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二)审核。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社会保险缴费额度,审核申请社保补贴人员相关材料后,将申请补贴资金明细及汇总上报至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处(和兴路38号1号楼410室,电话:84650570)。

(三)上报。

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处汇总各区提交的申请补贴资金明细及汇总,提交资金申请至人社局就业创业处复核,复核后上报市财政局申请拨款。

(四)发放。

市财政部门将核定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划拨到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专项资金账户后下发至高校毕业生的个人银行卡账户。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凭本人银行卡领取社会保险补贴。

五、相关政策规定

不能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1、已实现单位就业并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又兼职从事灵活就业的;

2、正在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税费减免等补助政策以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3、已参加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