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居住证签注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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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的签注是指居住证持有人需要在居住期每满一年到期之前一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的一种手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珠海居住证签注办理条件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珠海居住证签注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居住证期满1年之日前1个月或居住证已到期需要办理续期的持证人。

常见问答

1、初次签注居住证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答:居住证有效期签注,已持有珠海市制发居住证的持证人办理居住证有效期签注业务时,在居住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办理有效期签注的,予以办理;在居住证有效期届满后办理有效期签注的,如原有的居住登记信息已注销,应当重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再重新申领居住证;如原有的居住登记信息未注销,则可办理居住证签注。

2、居住证证件期限和签注

答: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证明等材料,到辖区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