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居住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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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居住证了解多少?在锦州的外地人怎么办理居住证?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锦州居住证怎么办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锦州居住证怎么办理

一、什么是《居住证》?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凭证。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着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什么人可以申领《居住证》?

1、来锦暂住人员

2、在锦居住6个月以上,同时办理暂住登记已满6个月;

3、符合在锦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三、在哪里办理暂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按照《锦州市公安局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规定,来锦暂住人员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领取《暂住人口登记凭证》、申领《居住证》,并办理《居住证》的签注、补领、换领、变更、注销等相关业务。

四、申领《居住证》时,需要提供哪些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2.《暂住人口登记凭证》

在居住地派出所领取的,登记已满6个月的《暂住人口登记凭证》;

3.证件照片

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书、政府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和领取工资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1、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和契税发票;

2、租住房屋的:①已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②未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除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和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水、电、煤气、物业等缴费凭证,或房主、邻居或物业、保安等证实实际居住材料;

3、借住房屋的:借住在父母或子女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和契税发票,同时提供父母、子女与房主的有效关系证明;

4、寄居房屋的:寄居在配偶、父母、子女房屋的(与自有房屋、租住房屋和借住房屋房主共同居住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和契税发票,同时提供配偶、父母、子女与房主的有效关系证明;

5、居住在学校、医院等用人单位的: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和领取工资证明,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和学籍证明等。

就读学校或教育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连续就读证明材料。因学校资质不够,无法出具学籍证明的,可用学生证代替学籍证明。

五、办理《居住证》的基本流程:

1.办理暂住登记

公民应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人口登记,登记时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复印件,并提供下列居住地址证明其中一项即可:

◆自有住房的: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和发票之一;

◆租住房屋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等内容),和房屋所有人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借住或寄居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出具的借住或寄居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居住在学校、医院等用人单位的:加盖学校、单位公章的居住证明。

2.领取《暂住人口登记凭证》

《暂住人口登记凭证》是公民办理暂住登记后,受理民警为其打印的加盖居住地派出所公章的凭证。

公民应在暂住登记2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派出所领取《暂住人口登记凭证》。

3.申领《居住证》

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并办理暂住登记满6个月的.,可由公民本人或代办人携带申领《居住证》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进行审验,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应当当场受理。

4.领取《居住证》

公民应在申领《居住证》15日后,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住证》。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特殊情况的,制作发放《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六、什么情况可以代为申报暂住登记、申领《居住证》?代申领人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办;

需提供监护人、近亲属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

2、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办;

需提供监护人、近亲属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和委托书

七、《居住证》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签注、变更、换领和补领?怎么办?

◆《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需要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变更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所在县(市)、市内城区(市内城区:是指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五个行政区划的范围总和)范围内住址变更的,需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住址变更登记。

◆《居住证》换领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居住证》持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公民身份号码发生变更或更正的,应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换领《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交回原证。

◆《居住证》补领

《居住证》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补领《居住证》。

◆需提供的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在办理《居住证》签注、变更、换领和补领时,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补领除外)以及居住地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