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租房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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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潍坊公租房申请流程,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潍坊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未设立居委会的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对象的收入、住房、人口等情况在5日内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无异议的由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有异议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申诉;

3、街道办事处5日内对申请对象情况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当地住房保障部门;

4、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同级民政部门;

5、当地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住房保障部门;

6、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7、市住房保障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市级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公示无异议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发放资格证明;不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申请提报材料:

1、上年度收入情况证明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由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

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籍的,除申请人外,其他家庭成员

需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证明

4、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和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5、与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

租住直管公房的对象申请实物配租,须提供与直管公房产权

单位签订的在实物配租后腾退直管公房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