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文书君 人气:1.35W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东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且户籍不在本市的,若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以下(含2倍);

(三)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10倍以下(含10倍);

(四)无自有住房,或者现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提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说明: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家庭的认定:

1、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构成一个家庭;

2、已婚子女与直系亲属独立分户,构成一个家庭;

3、与申请人同住且存在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经有关村(居)委会证明,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4、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年满30周岁的未婚人员可视为一个家庭。

(二)实行与本市低保标准挂钩的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目前,最低生活保障线为880元。

二、申请材料:

(一)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和户籍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或村(居)委会、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四)家庭资产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五)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

(六)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和生活的,应提供与申请人共同居住和生活的相关证明;

(七)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家庭需提交有关证明;

以上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属低保家庭的,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免交本条第(三)、第(四)项规定的资料。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及资格审核程序:申请→受理→镇级公示→审核→市级公示→登记

(一)租赁住房补贴办理程序:选择租赁房屋→签订租赁合同→审核→划拨补贴

(二)实物配租办理程序:轮候→意向登记→摇号→配租(选房)→签订合同→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