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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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纵欲相对价格的变动联系在一起,它具有改变变资源配置结构、供给结构、需求结构的影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标准

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标准

阿巴嘎旗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月100.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100.00元。

拓展内容:

申领程序和管理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申领程序和管理要求如下:

(一)自愿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苏木、镇(管委会)人民政府的民政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社区居委会、嘎查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逐级审核。

1、由苏木、镇(管委会)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要经过10个工作日的公示程序。

2、由苏木、镇(管委会)将初审合格材料报送旗县残联进行残疾人证有效性和重度残疾条件认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3、由旗残联将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同级民政局审定。在申请人主动申报基础上,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对涉及政策衔接的补贴对象进行身份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工作。

4、由旗民政局根据审定合格材料报旗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三)补贴发放。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特殊情况下,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四)定期复核。

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民政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