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书籍《性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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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书籍《性心理学》
常态性心理学、变态性心理学与性卫生学是当代很能唤起普通人注意及兴趣的学问。在二十世纪以前,这种注意与兴趣,可说是梦想不到的。现今的青年男性,对于性的作品或文献常常知道得很多,谈起来头头是道,而青年女性对这个题目也是富有探讨精神的,不再表示回避与忌讳的态度。这在她的老祖母看来,可以说是绝对亵读神明的事。在几年以前,一个人如从事于科学的性研究,在凡人的眼光里,这个人至少是有不健全的倾向,甚至于是根本上有恶劣的癖性的。但在今天,性心理学者与性卫生工作者是颇受人欢迎的,而欢迎得最热烈的,往往是一些提倡私人道德修养与维护公众道德原则最有力的一些人。

    这种社会态度的变化固然和医学的发展有关,但除了近几年外,医学界的贡献实在不能算大。这种变化大约始于百年以前。最初在德、奥两国,后来在别的国家。当时的开山祖师无疑的是几个医生,但他们是孤立无助的,其他同行的人,囿于成见,十分之九不免以白眼相看。在医界的训练中,性心理与性卫生是没有名分的。性生理学的地位几乎是同样的低微。直到二十年前,医学界才有第一本

    真正科学的和包罗不够全的性生理学与世人相见,这就是马歇尔(h-all)的那一部书。

    通常大学里的生物教课书既根本不理会性的解剖与性的生理,好像性的机能和动物的生活没有一点关系,医学校里的教课书也就完全不理睬性心理究竟是什么东西。这种精神是一贯的。不过这么一来,一个医师在诊治病人的时候,他所必需的这方面的科学知识还不及病者本人所知的多。有时候,他不但吃知识不足的亏,甚至弄出人命乱子来,并且到处受愚腐的成见与习惯的束缚而莫名其妙。为了掩盖他讳莫如深的态度,他往往乞讨于宗教与道德的信条;殊不知当初有一位基督教的教父早就明说过:凡是上帝创造而不引以为羞耻的东西,我们自己也不应当引为羞耻。这些医生名为信教极笃,连这一类的话都记不清,实在可以教人惊诧。

    这种知识的缺乏与忌讳的态度还造成一种更严重的恶果,那就是将有性的精神变态的人认为是“邪气所钟”而把他的变态叫做“邪孽”(perversion),因而就把这种人不分青红皂白地叫做“邪孽者”(pervert)。一般人对邪孽与邪孽之人只有一个态度,就是如见蛇蝎,避之惟恐不快。所以,性变态的人去访求医师是只有失望。医师不是告诉他说,他的病症无关紧要,可以不必治疗,就是根本认为病人有恶劣根性,无法救药。在以前,这类例子是很多的。失望的.例子一多,去访求医师的性变态者便渐渐地少起来,于是便有一部分极有经验的医生也往往对人说,性心理变态的例子是极难得的,他本人几乎没有碰到过。

    这种见正不见邪的态度无疑的也有它的用处。一个医师,模模糊糊一口咬定人世间只有正常的东西,而对于变态的东西,故意不闻不见,这多少对患者也是一个良好的刺激,多少有一点点感化的力量,让他往正道上走。不过我们要知道,精神的健康和身体的健康,在这一方面是没有二致的。在想方设法恢复常态以前,医师对于一个患者的变态,应得有一个精确明智的了解。要他前进到一个目的地,我们总应该先知道他目前所处的是怎样的一个起点。应付身体的变态我们就应如此,更何况所谓精神的变态,其范围之广且不易捉摸的程度,又在身体的变态之上呢?更有甚者,部分的精神变态,其程度往往不深,不妨视为尚在正常范围以内,而所谓正常的范围又大概因人而异有不同。要了解一个人的正常范围,在观察他后天的行为而外,我们更需找寻他的先天的性心理方面的素质。否则,治疗的结果表面上好像是把他引回了正道,而实际上这条正道也许是张三或李四的正道,道不是他的正路。

    由于我们对于性变态了解不深,才有种种很随便、千篇一律、而实际上很不相干、甚至于会闹乱子的对付方法。比如,我们喜欢为这种人出主意,让他结婚,以为结婚之后,变态可以不药自愈。这种主意有时是出对了。但如果我们对于一个人的变态的具体情况没有充分的了解,这种主意虽好,在起初总是乱出的。试问我们有什么把握来预测这主意一定会产生效力?试问出了更大的岔子又怎么办?这一番警告可以适用于一切主意与乱出主意的人。性是一个通体的现象,我们说一个人浑身是性,也不为过。一个人的性的素质是融贯他全部素质的一部分了解分不开的。有句旧话说得很有几分道理:“一个人的性是什么,这个人就是什么。”我们不了解这一点,而要替给别人在性生活的指导上出主意,是白费心力的。一个人自己有时候还认不清本身的性面目,他也许正经历着青年期里的一个不大正常的阶段,但这是很暂时的,他如少安毋躁,就会达到一个较正常与恒久的状态。或许因为某种特殊过分的反应,他把本性里的一个不很重要的冲动错认为主要的冲动。要知道凡是人都是许多冲动组合而成的,有正常的冲动,也有不大正常的冲动,而在性的方面所谓正常的人未必一定得天独厚,也不过是能够把一些不大正常的冲动加以控制罢了。就大体言之,一个人的性的素质是无微不至的,是根深蒂固的,是一经成熟便终生不移的,并且大部分是先天遗传的。

    与此同时,我们在指定先天与后天的界限的时候,也要该特别小心。一方面,我们得承认所谓后天也许并不太后,至少比以前的人所相信的要早得多。但另一方面,所谓先天,往往又是非常奥妙或很隐晦,也许终其人的一生也没被人发现。不过,大体而论,先天与后天,或遗传与习惯是分不开的。一粒种子所以能萌发的缘故,正因为碰上了合适的土壤。在这里也像在别处一样,成就不应只单独归功于种子,也不应单独归功于土壤,而应归功于两者的相和。同一父母的孩子,根据孟德尔的遗传法则(Mendelianinheritance),往往表现很不相同的品性,即所发展而活动的未必是同样的种子。不久以前,伦敦儿童训育所的监督曾经说过:同样的一个刺激或一种压力可以叫哥哥偷东西,而叫弟弟异乎寻常地害羞。遗传与环境相与的道理是异常复杂,不是专重遗传或专重环境的人所能片语决定,也就由此可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