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积分落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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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政策,指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的一种政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青岛积分落户办理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青岛积分落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申请人本人具有落户条件的'商品住宅)

(2)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年限计算含2016年1月1日后执行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后的居住登记期。)【青岛居住证办理指南】

(3)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补缴的社保不予认可)【青岛社保证明打印网址及打印指南】

(4)无犯罪记录。

二、积分条件

根据青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申请落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100分时,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入户资格。

所需资料

一、窗口审核材料

1、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纸张,下同);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积分指标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落户办理材料

1、申请人:青岛市积分落户卡、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及复印件。

2、随迁配偶和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结婚证及复印件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随迁子女达到结婚年龄的需同时提供未婚声明。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是指以下证明之一:

(1)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关系证明;

(2)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3)亲子鉴定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