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集体户口迁出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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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是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的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大连集体户口迁出办理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大连集体户口迁出办理流程

大连集体户口迁出的条件

1、已与市内户口人员结婚满3年的,其户口可落入其配偶户口所在地。

2、已在市内购置住房的,其户口可落入本人住房所在地。

3、职工本人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破产、改制、经济性裁员、双方协商等),可准予从集体户口迁出落入市内。

4、夫妻双方均系集体户口,购买住房后,允许其中一方从集体户口中迁出,落入住房所在地;结婚满3年后,另一方也可从集体户口中迁出,落入住房所在地。

5、在企业连续工作10年以上或已被评为中、高级以上职称的职工,其集体户口准予迁出落入市内。

办理流程

1、持《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原《人事代理手册》)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借用《集体户口首页》、《常住人口登记卡》。

2、迁往大连市内及各区(市)县,经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持《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原《人事代理手册》)、《集体户口首页》(未借用过户籍页的可忽略)、《常住人口登记卡》(未借用过户籍页的可忽略)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迁出证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迁往外省市,持迁入地公安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原《人事代理手册》)、《集体户口首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到户籍托管地人才服务加盖“同意迁出”印章,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常住人口登记卡》、《集体户口首页》到我中心集体户口所在中山公园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办理地点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