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远城区户口转成中心户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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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武汉远城区户口转成中心户口怎么办的相关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武汉远城区户口转成中心户口怎么办

(一)办理条件

1、新城区(含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的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有自有产权房屋;

3、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2年以上;

4、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有产权房屋的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2年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5、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

2、派出所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分局审核后,向市局呈报;

4、市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批准入户通知单》。

(四)办理期限

派出所、分局、市局各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