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积分入户加分指标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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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佛山积分入户加分指标证明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佛山积分入户加分指标证明材料

(一)文化程度。

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认证资料。

(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含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应提供经国家或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验证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在国家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无法验证的,须向发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网上补录或由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凡在外省经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要求申请办理省外来粤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并提供确认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评定的相当岗位等级技术技能,应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

(三)社会保险。

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应提供参保凭证;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应提供异地参保凭证。

(四)房产情况。

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经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积分入住公租房的应提供申请人家庭在我市无房产承诺书。

(五)居住年限。

应提供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户及积分入住申请的居住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开始申请当日,积分入学申请的居住年限计算时间截至申请年度的5月31日(含当日);居住证(暂住证)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时间可连续计算。

(六)收入情况。

应提供个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当年家庭人均收入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七)计划生育。

应按照《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提供相关指标证明材料及《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

(八)专利创新。

应提供科技创新奖励文件材料或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表彰奖励、竞赛获奖。

应提供表彰、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表彰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十)社会贡献。

应提供团委或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参与公益或志愿等社会服务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献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投资纳税。

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和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

(十二)卫生防疫。

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2.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已自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证明材料。

(十三)住房公积金缴交。

应提供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含原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及复印件。

(十四)特定公共服务领域。

应提供环卫、公共交通的工作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