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才引进落户以后还可以迁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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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青岛人才引进落户以后还可以迁出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青岛人才引进落户以后还可以迁出吗

青岛人才引进落户以后还可以迁出吗

青岛人才引进落户后可以办理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在符合条件之日起60日内将户口关系从集体户口迁出。

1.在青岛市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下同)及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下同)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将户口迁移至合法固定住所;

2.直系亲属在城区及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家庭户口)的,投靠落户至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家庭户口);

3.在青岛市城区及新区内就业或变更单位,将户口迁至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就业单位注册地所在区的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4.在青岛市以外地区就业,迁至就业地区或原籍。

逾期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本人同意公安机关停止受理除户口迁出之外的户籍业务。

落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在青岛市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8〕27号)的人员。

(二)学历人才

1.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2.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3.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

(三)技术技能人才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2.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3.有接收单位,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4.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

5.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6.有接收单位,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有接收单位,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其中,在新区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已落户新区的上述人员拟迁往城区的,应达到相应城区落户条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