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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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84年,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理事单位。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v现有博士生导师51人,硕士生导师521人。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1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力学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无一级学科授权的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无一级学科授权的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0个,具有工程硕士(14个授权领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建筑学硕士、翻译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等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个。目前在校博士研究生206人,各类硕士研究生4061人,留学生200余人。

研究生院与研究生工作部合署办公,是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协调机构,同时也是学校学科建设的管理和服务机构。目前研究生院(工作部)设置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学位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学科建设与质量管理办公室等5个科室,分别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学科建设与质量管理以及思政教育与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挂靠在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设院长1名,部长1名,副院长2名。

(数据统计截止2017年1月)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机构设置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与自治区确定的研究生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类别、分学科、分专业制定本校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目录;

(3)根据学校确定的招生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的宣传、咨询,组织研究生招考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等事务性工作;

(4)具体负责组织研究生初试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工作。

(5)具体负责研究生的报考资格的复查、复试及录取等工作,负责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

(6)承担自治区研究生报考点的报名、考务和考试管理等工作;

(7)接收考生的申诉,并妥善处理招生中的遗留问题;

(8)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教学科研等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9)负责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及服务器的维护与管理,完成招生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

(10)代行院(部)办公室职能,负责研究生网站管理职能,负责各类宣传报道材料的上传;

(11)完成学校及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工作人员:石丹、刘宇

办公地点:新城校区教研楼311

办公电话:0471—6578901

电子邮箱:

二、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培养办公室是具体负责研究生教学和成绩管理等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研究生培养方面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负责教学教学项目的评审组织;

(2)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并审核研究生培养方案;

(3)负责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与审核工作;

(4)负责全校研究生公共课的教务管理、教师安排;

(5)负责研究生的成绩管理工作;

(6)配合开展研究生教学质量检查和监督;

(7)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8)完成学校及部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工作人员:李勇、李元浩

办公地点:新城校区教研楼306

办公电话:0471—6575780

电子邮箱:

三、研究生学位办公室

学位办公室是具体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学位授予管理等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生学位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政策协调;

(2)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开题、中期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审查、答辩和学位授予等管理和组织工作。

(4)负责论文盲审、公开答辩的组织工作;

(5)负责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培训和导师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组织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

(7)负责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的'管理和上报工作;

(8)配合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负责优秀学位论文和优秀导师的评选,负责分流淘汰业务管理;

(9)完成学校及部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工作人员:李昆、王欣

办公地点:新城校区教研楼304

办公电话:0471—6372993

电子邮箱:

四、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是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就业指导的机构。其主要职责:

(1)指导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研究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工作;

(2)全面负责研究生新生的迎新、入学教育、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工作;

(3)负责研究生辅导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4)负责研究生会及研究生社团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大型课外文体、学术、科技等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负责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

(5)协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生违纪、违法事件,违纪研究生的处理;

(6)组织实施研究生各项评优评奖工作、研究生奖助、特困研究生的助学贷款工作;

(7)负责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负责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推荐和派遣工作;

(8)毕业研究生的档案查询、寄送工作;

(9)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数据统计工作,毕业研究生的跟踪反馈;

(10)完成学校及部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工作人员:唐正魁、吕凤伟

办公地点:新城校区教研楼309

办公电话:0471—6576219

电子邮箱:

五、学科建设和质量管理办公室

(1)负责学科建设管理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制定;

(2)负责学校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组织、年度检查和验收;

(3)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

(4)负责组织自治区重点学科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5)负责研究生学位点授权审核申报、评估检查等事宜;

(6)负责开展研究生教学过程质量监督与反馈检查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工作;

(7)负责联系研究生教学督导组的工作。

(8)完成学校及部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工作人员:马丽莎

办公地点:新城校区教研楼302

办公电话:0471—6578863

电子邮箱:

六、研究生教学督导组

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总体安排,按学期制定督导工作计划,确定重点督导学院和督导事项,分工合作,集中评议,撰写督导工作总结报告。

(2)参与学校制定的教学工作方针和教学改革方案的讨论;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教师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3)对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进行日常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及时向研究生院反馈培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4)重点督导研究生教学活动过程中的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评阅与答辩等关键环节,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总结。

(5)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调研、评审及实施过程中的检查评估,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评审与评价,参与各类研究生教学评比定级工作,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

(6)关心师资队伍建设,为研究生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导师的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提供咨询,探索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的具体办法,指导和督促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个人改进教学工作,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7)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提交检查调研记录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反馈检查结果,交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就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形成督导组意见。

(8)定期编制督导工作简报(每学期两期以上),汇总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值得推广的经验,并跟进其整改情况和推广情况。不定期编制督导通报,归纳、总结、分析、通报研究生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化。

(9)配合学位授权点评估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有关会议,协助制定有关教学文件,完成学校和研究生院委托的其它工作。

督导专家:李建国、张通、司景萍、王永顺、杨国林

办公地点:新城校区第三教学楼412B

办公电话:0471—6575924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