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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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浙江金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是什么,欢迎阅读与收藏。

浙江金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是什么

【网络综合-浙江金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金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根据《金华市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规定,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2)无连续二期或累计三期以上的'逾期还贷记录;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或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三个月内提前还清个人住房贷款;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是原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

(5)贷款所购住房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

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应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可贷比例和最高限额;

不超过原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数(取千元以上整数);

所购住房为共有产权且共有产权人不是借款人配偶的,以借款人所拥有的产权比例计算可贷额。

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以下方式办理:

借款人先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还清后,在三个月内以所购住房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办理转贷手续;

个人先用本人或他人已取得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作抵押,办理转贷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将原抵押在银行的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交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变更手续。

【金华公积金查询】

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已办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将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转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