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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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9月1日起,江西将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其适用区域,此次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共分四类区域。

抚州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9月1日起,江西将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其适用区域,此次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共分四类区域。

  区域标准:

一类区域:750元/月提高为1000元/月

二类区域:710元/月提高为950元/月

三类区域:670元/月提高为900元/月

四类区域:630元/月提高为850元/月

我市各县区归属区域

三类区域:临川区

四类区域:南城县、崇仁县、东乡县、宜黄县、南丰县、广昌县、乐安县、资溪县、黎川县、金溪县

拓展阅读:

怎样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1、丢了工作都能享受失业金吗?

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生活所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这些情况拿不到失业金

失业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领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达到规定次数的;

6.失业人员死亡的。

3、失业金能领到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而确定,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都不一样,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也不会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