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伤保险新条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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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谁来给工伤买单?

江苏工伤保险新条例介绍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或者雇工,都必须给工伤买单。

②扩大基金支付范围

除工伤待遇处理外,工伤预防、工伤康复费用,也被列入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了。

③工伤赔偿有了新标准

重新确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标准。

以前是按照受伤害职工年龄和伤残等级来综合确定补偿待遇,现改为直接按伤残等级定额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离退休不足5年人员在领取一次性待遇时,一次性待遇实行逐年递减。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再计发。

④更加人性化

法定理由正式成为工伤受理的条件之一,充分保护了因合法理由,而未能在规定申请时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