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6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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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获悉,为了给企业减负,江苏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阶段性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降低1个百分点,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江苏省2016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方案

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

自2013年开始到现在,江苏已先后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合计降低2.3个百分点,有效降低了企业人工成本压力。据测算,生育保险费率降低至0.5%后,去年企业减少支出11亿元。失业保险今年再降费率0.5个百分点后,上半年为企业减负16.97亿元;工伤保险实行按行业风险差别费率后,平均费率由1.2%降至0.9%,每月能为企业减负1.8亿元。

为进一步降低人工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江苏省决定再次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此项政策将惠及全省所有参保企业。目前,江苏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超过2007万人。据测算,两年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下降将为全省参保企业减少支出百亿元以上。

不降养老待遇,江苏养老金备付水平23个月

费率降了,意味着基金收入将会减少,大家心里有疑问:会降养老保险待遇吗?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强调,缴费水平的降低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水平,“阶段性降费率期间,参保人员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变。职工个人账户规模是不变的,缴费当中进入统筹基金的这块少了1个点,基金若有缺口,由财政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补助,还有省级调剂基金补助,确保降费率不降待遇。”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去年底,江苏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备付水平达到23个月,老百姓不用担心支付问题。

对于退休职工关心的“今年养老金上调何时到位”,记者获悉,目前江苏相关部门正在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的部署,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待上报批准后部署实施,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补发。此次的降费率不会影响养老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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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养老金最新消息:企退人员养老金上调10%左右

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

据介绍,国家明确提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仍为10%,但这10%包括适当倾斜等因素在内。往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水平即达到10%,加上适当倾斜因素,调整总水平实际达到11%—12%左右。省人社厅养老处处长朱华说,“由于今年内涵要求不同,调整的总水平与往年实际会有变化,但除了一些特殊个案情况外,今年调整总水平的实际变化带来的影响并不大。”

具体为——

1、今年的固定额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统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这就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仍为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3、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调0.5个百分点。这一部分主要体现多缴多得,因为缴得越多,基本养老金水平越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也越多。

【举例】退休人员王老先生,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继续适当加发养老金

朱华说,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例1】退休人员张老先生,75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例2】退休人员李老先生,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60+(35×3)+(2400×3.5%)+40=2689元,增加2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