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外缴存公积金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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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山西省外缴存公积金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从即日起,在省外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人,在太原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如下:

山西省外缴存公积金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日前,笔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从即日起,在省外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人,在太原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置业地不一定就是公积金缴存地,这是很多购房者面临的困境,因为这影响到公积金贷款的使用。从最近一段时间各地所公布的公积金新政细则来看,不少城市提出了放开公积金异地贷款,部分城市甚至将范围扩展到全国。即日起,太原市也将此项业务从省内扩展到省外。

据悉,在省外其他城市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缴存人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住房消费行为,能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和贷款担保,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的,除按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交相关手续外,还必须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缴存证明”需要提供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个人公积金账号、开户时间、缴存基数、月缴存额、连续缴存时间以及贷款金额等,同时加盖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印章。

职工在申请异地贷款后,承贷部门会通过个人贷款管理系统提交审核请求并将“缴存证明”复印件报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管理处,个人贷款管理处核实“缴存证明”所记载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信息系统内审核通过后,由承贷部门继续办理剩余贷款手续。

承贷部门发放异地贷款后,需将“缴存证明”回执邮寄至借款人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并将邮寄凭证存入借款人贷款档案。承贷部门收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证明”回执后,需按照有关规定在系统中进行标识。

笔者了解到,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口、乌鲁木齐、贵阳、西宁、杭州、银川、厦门、福州18个城市实现了异地贷款,即在其他省、市、自治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这18个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此外,在太原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职工,无论是外地户口还是本地户口,异地购房均可以向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需提供所购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等材料。只要材料齐备,一般1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贷款审批。

【拓展阅读】

8月11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自8月15日,太原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公积金。

从今年9月1号起,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将进行简化,今后缴存国管公积金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将更方便、更容易。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交住房公积金。但是大部分人不知道怎么取住房公积金,其实在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有一张卡非常重要,这就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9月1号开始,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时候,先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瘦身”之后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北京地区存量商品房提取、退休提取、非首次提取、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合作银行商业贷款购房提取,通过身份验证后,均实现“零材料”办理。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又简称:“联名卡”,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