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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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生育津贴;还有一种是生育医疗待遇。怎样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呢?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满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6江西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仅供参考!

2016江西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江西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整体新参保单位的职工在参保并正常缴费的次月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已参保单位中新增职工,其单位必须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江西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填写《省本级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单》;

2.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4.《(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原始收据、收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相关检查报告和婴儿出生(或死亡)证等。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申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门诊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3.《参保单位帐号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医学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