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17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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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各地政府给予每个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一定补贴。下文是为你推荐的青岛2017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供参考阅读!

青岛2017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应全部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企业现执行的防暑降温费低于上述标准的,应改按上述标准执行;生产条件特别艰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业,经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每人每月200元 非高温每人每月140元

每年夏季,高温津贴都是不少劳动者关心的话题。“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都属于高温。”据介绍,根据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都可享受高温补贴。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户外露天作业,也可享受高温补贴。

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我市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为2015年8月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其中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据悉,各类企业要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高温工作主要事项

1.防止摄入污染食物:不食病死牲畜肉;食品在生产、存贮和运输、销售过程中要防蝇、防鼠、防尘、防污;烹饪时生熟肉要分开处理,盛食物的容器要消毒。

2.食物要存放得当:控制食物中微生物生长繁殖关键在于存放的环境,比如,动物食品一般宜冷藏低温保存(在5℃以下避光保存);熟食不宜存放太久。

3.食用前彻底加热杀菌:食物加热到100℃,5分钟以上可以杀灭一般致病菌,但要消灭芽孢,加热时间还需更长些;另外,不要吃生酱;剩饭剩菜隔顿吃,食用前一定要彻底加热;禽蛋食用前要煮沸8分钟以上。

怎样才能享受高温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