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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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精选6篇)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1

1 、目的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餐厅成本构成中的可控采购成本,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大米、食用油、肉、蔬菜等大宗原材料采购。

3、 职责

3.1总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的拟定和实施,各分支公司行政行政管理部门协助总部完成招投标工作,并严格执行招标结果

3.2餐厅考评机构履行监督和对执行力度的考核。

4、基本原则

4.1采购招标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联合采供、动态管理、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原则,选择符合使用要求,质价比相对较高的原材料,为餐饮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4.2参与采购招标工作人员,要以对企业餐饮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力求节约,反对浪费,降低成本,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

4.3采购招标工作程序应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主要原材料必须进行招标采购。一般情况下,每类至少引入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争;除因市场情况突发涨、降价情况外,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报价竞标。要从保证食品安全和维护员工利益出发,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各种商务关系。

4.4参与采购人员、评标小组成员及其它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它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建议其回避。

5、招标小组设立及招标企业的确定

5.1餐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在行政管理部部长的领导下进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和代表负责制”的原则,设立采购招标小组,成员包括:行政管理部物业室主管,各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部长,行政管理部物业室餐饮组监理,各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餐饮监理,各餐厅经理,财务餐厅专职会计,餐厅售卖会计,采购员。

5.2招标小组应在招标前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一般应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特殊行业管理生产许可证明、产品质量证明书、年度审验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或鉴定报告等。

5.3对通过资质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过程中对供应商的生产环境、经营条件、企业规模、产品业绩、配送能力等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5.4与考察后并通过初步认可的供应商,签订年度《供货合同》,《廉洁交易责任书》,《服务承诺书》,并向财务部门上交产品服务质量保证金。

5.5供应商如有以下行为的,应取消其参与招标的资格:以虚假资信材料,骗取合法供应资格的;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的;向采购招标小组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偷梁换柱,供应假冒伪劣商品的;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报价的;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的。

5.6招标工作应在与中联签订有供货合同并通过资质审核的的企业中进行,每月应确保两到 三家供货商参与竞标。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不得向供应商泄露有失公正或影响公 平竞争的信息。不得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回扣、馈赠及有失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供应的 一切让利性承诺均应反映在投标报价单中。

5.7招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规范,各项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供应商入围名单、投标报价单、市场价格调查单、招标类别供货商评定表等均由采购招标小组专人整理保管,并按年度归档备查。

6、定标

6.1在质量服务保证的前提下,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低价中标。在质量、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信誉有实力的一级供应商。

6.2在综合考虑采购招标小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小组决议。

6.3对最终确定的供货商招标小组应口径一致,并在原材料评定表上签名。

6.4评标过程中公司督察部、营运部、公司财务核算部对招标情况有责任进行监督,采购 标工作按照“谁的职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凡只签名未提出不同意见的 认定为“认同意见”。

6.5对在采购招标工作中,工作程序违反国家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根据法律及相关制度追究其责任。

7、验收入库

7.1经招标后确定的供货企业,各公司员工餐厅应按照招标结果使用该企业提供的产品。并根据《餐厅原材料验收标准》对其公司提供产品进行检验。

7.2对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要立即停止供应,与供应商交涉并提出索赔报告,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检测费用,迅速完成原材料供应商更换工作,以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

7.3采购招标小组应不定期对各餐厅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供货质量。

8、费用结算

8.1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时,应提供增值税发票及公司验收单据。

8.2财务部门负责对结算环节进行监督。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原料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采购,主要是指公司外购原料并支付货款的行为。

第三条 在建立并实施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健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三)、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原料的验收等应有明确规定;

四)、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和与客户的对账办法应当明确。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

第四条 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公司市场部,配合部门为销售部。其分别职责为:

市场部:

一)、采购计划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审核与备案;

四)、付款的审核。销售部:

五)、采购、验收;

第五条 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逐步实施集中或相对集中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降低成本和费用。

第六条 按照计划、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盒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三章 采购计划与审批控制

第七条 建立计划采购制度,采购计划应当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明确采购品种、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到货时间等。

第八条 加强采购业务的计划管理。对计划采购项目,市场部应当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采购业务;对于计划采购项目,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

第九条 原料月度、年度供应计划须向市场部报批。

第四章 采购与验收控制

第十条 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及计量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化。

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由市场部、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包括对所购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付款条件及供应商资质、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根据原材料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可以采用订单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

第十二条 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供应商信誉、供货能力等方面的信息,有采购、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

第十三条 制度原材料验收制度,销售部对所购原材料的品格、规划、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对本批次材料负责。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市场部报备。

第五章 付款控制

第十四条 市场部、财务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以及采购发票、结算凭证、检验报告、计量报告和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存底。

第十五条 严格履行预付账户和定金的批准手续,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

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监控,定期对其进行追踪核查。对预付账款的期限、占用款项的合理性、不可收回风险等进行综合判断;对有疑问的`预付账款及时采取措施,尽量降低预付账款资金风险和形成损失的可能性。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管理,由专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条件等管理应付款项。

第十七条 建立不符合标准原料处理制度,并严格履行。

第十八条 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建立对采购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在采购业务中的薄弱环节,供应部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3

为加强原材料采购的管理,根据决议,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材料科是原材料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材料科会同财务科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公司各股东都可向市场询价或介绍价格低廉的原材料,原材料价格采用阶段浮动价。供货商不得恶意竞标已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永不合作。

三 、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生产需要。

确定材料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对紧缺原材料及时掌握信息,及时采购或积压原材料。

四、生产用原材料设专人管理,原材料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核实方量手续。对不合格的原材料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收料单必须由门卫及专职人员二人签字,并及时把材料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六、财务科严格对进场原材料进行监督和检查核实,确保生产成本最小化。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4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

二、采购活动流程

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单项2千元以下或批量2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 1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明。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3、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

4、加强涉密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购项目,应当在政工科的监督指导下,严格履行安全保密审查程序,并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购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四条 区政府采购办是负责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批准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培训;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第五条 招标投标公司是集中采购机构,其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提供有关信息报表;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第二章 政府采购预算

第六条 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随同年度预算报区采购办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第八条 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九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得采购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项目。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但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的采购项目,经依法批准可自行采购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6

一、办公室物品主要指用于后勤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物品,包括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和后勤服务工具等。

二、办公室物品的采购,按照先批准后购买的原则,由各科室将拟购物品清单报文书科登记,由文书科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同意后统一购买。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取金额在20xx元以内的,报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三、经审批,由文书科负责采购。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0元—20xx元的由两人共同购买;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由三人共同购买。

四、所购物品实行入库报领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文书科指派专人分别对物品入库和领用进行登记,领用人员需注明领用日期、用途、数量等内容。每季度应对物品购买和领用情况进行汇总,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副主任,并在主任办公会上通报。

五、办公室购买的各种物品只能用于办公室工作和服务,不得私自使用或送、借他人使用。

六、各科室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公用物品的,必须履行领、借手续。一次性办公用品的领用直接向文书科领取,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领、借贵重办公设备、接待物品和其他办公用品,必须经办公室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领用物品未使用完或借用物品用毕应及时退还文书科,并作好物品退还登记。

七、因个人原因,造成领、借用物品丢失、损害的,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因保管人员管理不善,致使物品损毁、被盗、遗失的,由保管人员照价赔偿。

八、文书科要按照“日清、月结”的要求,及时清点办公室公用物品,做好登记,每月向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主任报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