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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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

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1

为了加强全镇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倡导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农业投入品是指生产农产品所必需的种子、苗木、肥料、饲料、农药、兽药及添加剂等。

二、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实施监督管理。

三、畜牧业投入品监管由镇畜牧站负责。

四、监管范围:全镇辖区内所有农业投入品经营公司、企业、门店、流动摊点及所有种养殖户。

五、监管对象:是否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及添加剂;是否经营假冒伪劣、包装不符合规范的农业投入品;有效期即将到期或过期投入品是否分柜放置,并有醒目文字说明;经营证照是否齐全;种养殖户是否滥用投入品,是否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六、每年组织大规模监督检查6次。其中每季度一次,大小春春耕生产前各检查1次

七、严禁经营者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禁蔬菜、畜牧经营者经营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八、严禁农业生产者购买使用国家严禁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不得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药;不得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及污泥、生活垃圾、工业费渣;不得超量滥用农业投入品。

九、调进种子、种苗必须检验检疫合格,方可用于农业生产。

十、引进新农药、新肥料、新作物品种必经试验示范后方可销售推广应用。

十一、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使用者要做好投入品使用记录。

十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要主动给予购买者销售凭证,并免费提供使用技术咨询;购买者要主动索要购买凭证,并妥善保管。

十三、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经营手续,证照齐全,上岗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组织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事经营。

十四、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使用者必须配合执法检查,并如实回答执法人员的相关提问,不得无故阻挠。

十五、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要向执法对象出示有效证件。执法过程中不可通风报信,不得徇私舞弊,要秉公办事,公证执法。

十六、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使用者违反本制度,由执法部门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种子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七、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单位、个人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处分。

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2

一、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经营主体资格亟待规范

近年来,随着农业投入品需求量的逐年递增,农业经营主体呈多元化发展态势。

上门推销比较普遍。一些不法商贩采取送货上门、走村串户等方式售假,多数为无照经营,流动性强导致监管难。

挂靠式经营造成经营资质混乱。许多无经营权的个人以承包为名,向供销社、邮政三农服务店或科技服务公司缴纳“承包费”、“挂靠费”后,以分店、连锁店的名义经营农业投入品,对正规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混搭式经营安全隐患大。部分业户超范围经营严重,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和有关证件情况下,从事农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经营,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2.商品监测工作存在缺陷

季节性监测多,检测品种少。农业投入品涉及20余个大类700余个品种,每年多在农资销售旺季抽样检测,检测次数少,造成抽样检测存在盲区。

监测渠道窄,检测周期长。目前工商部门没有专门的.农业投入品检测机构,也缺乏快速检测手段。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抽样检测,从立项审批、采集样品至反馈结果,整个过程需要一个月时间,而销售旺季农业投入品流通快,工商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时业户库存商品基本销售完毕,检测不合格的农业投入品一旦流向农户手中,极易造成减产或绝收。

监测信息发布不及时。按照《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要求,监管部门应依法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但是监管部门往往考虑各种因素,担心承担责任,因而造成监管部门不敢、不愿发布质量监测信息,致使监测信息不透明,影响了社会公众科学购买农业投入品。

3.农业投入品质量“内忧外患”

从近年来的监测结果看,大型连锁农资企业商品质量合格率较高,个体农资经营户问题较多。

内在质量问题增多。随着农业投入品原材料价格逐年上涨,有些企业偷减含量、掺杂使假,故意将总养分标高,以低价格吸引农民购买。

商品宣传虚假。一些经营者虚假标注农业投入品的功效和禁用范围,夸大化肥、农药功效或者种子的成活率、抗病性能等,欺骗和误导农民;部分经销商从游商或外地购进价格相对低廉的“三无”农膜等,影响农作物生长,存在明显的虚假标注和欺诈行为。

4.农民消费者防范意识淡薄

许多农民使用相关农业投入品主要凭经验,缺乏专业知识和辨别真伪的能力;一些农民在购买农资商品时无索要发票的习惯,导致维权索赔难。

二、对策建议

1.坚持政府主导,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

理顺监管体制。建议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农业投入品综合监管工作体系,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特殊行业的统筹监管,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联合抽检等方式,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消除监管真空。

完善质量监测机制。建议整合监测资源,优化监管队伍结构,对省、市农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统一规划,打破部门、行业界限,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设施先进的专业检测中心,规范监测流程,缩短抽样检测周期,及时、主动公布监测信息,扩大监管执法的社会影响力。

2.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农业投入品监管效能

严格市场准入。依据相关规定,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严格审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资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杜绝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活动,从源头上治理和规范经营行为。

实施信息化监管。借助信息化监管手段,发挥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优势,拓展移动执法、现场采集农资信息、GPS监管定位等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实现农业投入品源头和市场准入的有效控制。

推行错时巡查制。在农资销售旺季,建立市场巡查队轮流值班制,在早、中、晚时间段采取流动巡查、跟踪追查、明察暗访、在交通要道蹲点、到田间地头抽样倒查等方式,强化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全天候、无缝隙监管。

3.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

大力开展季节性打假行动。以“红盾护农”行动为主线,深入开展“打假保春耕、打假保夏种、打假保秋播”行动,把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及配件等农业生产必需的农资商品作为检查重点,严厉查处销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确保农民买到放心农资。

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制度。要指导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入库自检、质量承诺等制度,并要求提供相关发票,防止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流入市场。

加强质量监测。扩大抽样检测品种、地域覆盖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督促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区等种植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使用记录制度,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严厉打击使用或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支持设立农资放心店,探索建立货源规范、连锁配送、诚信守法、覆盖面广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宣教力度,增强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诚信自律意识。

5.健全社会监督网络,提升农民消费维权能力

要依托各级消保委和12315申诉举报网络,将监管触角深入到各村居、农户和田间地头,让农民清楚知晓购买农资的注意事项、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提高对假劣农业投入品的鉴别能力,从而提高维权成功率。

要利用农村大集、电视广播等载体,采取送法到农村、送法到地头等形式,向农民普及农业投入品消费知识,不断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科学消费意识。

要积极借鉴打击传销的方法,建立农业投入品违法经营有奖举报制度、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全方位公开各级工商机关设立的投诉举报电话,增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