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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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即可提出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须知看这里,符合条件的千万别错过!

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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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即具有我市城市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要求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女性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按规定进行了就业登记,与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劳动事务代理关系,并按灵活就业的方式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均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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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具体参照太原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本人缴费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额部分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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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项目及方式

补贴项目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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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计算其年龄的截止时间为其开始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时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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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所需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本地城镇户籍证明;

3、从事灵活就业的情况及收入证明或个体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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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的申请、审核及发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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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先行申报灵活就业,填写《太原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登记表》,并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审核。

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按规定审核合格的,在《太原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登记表》上签注意见,标注日期,加盖公章。

灵活就业人员将《太原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登记表》及相关资料交代理其劳动事务的就业服务机构。

2

就业服务机构于1月初的5个工作日内,分类汇总申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情况,并携带下列材料连同电子版报同级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批。

3

市、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

4

财政部门复核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拨至同级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收到财政部门拨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给申报人,并在其《就业失业证》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记录中签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

(一)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

(二)中止灵活就业;

(三)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五)其他应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