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生育保险产前检查机构变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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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珠海生育保险产前检查机构变更程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珠海生育保险产前检查机构变更程序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生育保险参保人已在市内协议生育机构签约产前检查,由于工作单位或住址改变而变更产前检查机构的,提供工作变动或住址变动证明申请办理。

第二步

受理:接办人员初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即时打印《珠海市生育保险待遇受理回执》交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其原因。

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因以下原因需变更产前检查机构的,应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一)工作单位或住址改变。

(二)选定的生育定点机构被暂停生育医疗服务、终止或被解除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