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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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莞租房补贴申请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东莞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二)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享受过租房补贴的人员,不能重复申领。

二、所需材料

(一)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

(二)劳动合同,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提交所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在本市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

(三)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和缴费明细表;

(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已婚人员需提供);

(五)配偶原籍为东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以上规定的材料,属证明类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类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所需材料说明:

(一)新入户人员正在领取租房补贴、正在享受租金优惠的,不能申请实物配租;

(二)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社保部门登记缴费单位名称一致;

(三)申请时,用人单位正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申请时,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必须是正常。

三、办理程序

租房补贴办理程序:提交申请→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公示→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公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划拨补贴。

四、办理时限

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材料显示的申请人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情况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张贴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送的申请人情况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请人情况在东莞建设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保障对象,并统一在东莞建设网上公告。

五、补贴标准

新入户人员可享受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补贴期为3年。租房补贴金额=500元/月×核定补贴月数,其中核定补贴月数是从获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次月起开始计算,至终止发放情形出现为止。

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租房补贴将终止发放:

1、户籍迁入本市已超过36个月;

2、户籍已迁离本市;

3、住房公积金处于销户状态;

4、申请人及其配偶已登记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