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租房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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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厦门公租房补贴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厦门公租房补贴标准

办理对象

1、该市户籍居民中既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公务人员租赁住房政策,保障对象为:以学校、医疗等单位为主的事业、行政单位住房困难职工。

3、人才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才。

4、单位周转住房政策,保障对象为:高校等驻厦省部属单位和部分大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住房困难职工。

5、“金包银”工程(“银”指为失地农民提供的自住安置房,“金”指在工业集中区周边集中规划建设的出租公寓,供失地农民向外出租以解决收入问题)和阳光公寓政策。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

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审核的家庭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3、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帐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