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由市外转入中山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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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档案由市外转入中山如何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档案由市外转入中山如何办理

申请条件

档案在我办保管且需要办理转递的`人员

办理材料

非国家干部身份人员档案由市外转入

(1)个人提交申请;

(2)中山户籍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收复印件验原件)或与中山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办理流程

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注:个人不能自带档案)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窗口部门在《中山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加盖同意调出意见

(1)市外转递的,5个工作日内寄出档案;

(2)市内转递的,出具档案转递通知单,国有单位凭档案转递通知单和办事介绍信领取档案;机关事业单位凭调档函领取档案。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实施机关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点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览中心内)

途径公交:003路、035路、36路(详情以公交查询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60—89817160,0760—89817161

投诉电话:12333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