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可以个人名义缴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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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宁波住房公积金可以个人名义缴存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宁波住房公积金可以个人名义缴存吗

宁波住房公积金可以个人名义缴存吗

宁波住房公积金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与个人共同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宁波公积金缴存比例:

1.宁波单位及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2.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单位,经市房委办批准,可在12%缴存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8%。

宁波单位及职工公积金缴存额度:

93≤缴存额度≤3433.8

缴存基数

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宁波公积金缴存基数:

1.宁波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28615元

2.宁波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18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