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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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桂城公租房申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桂城公租房申请条件

桂城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南海区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南海区户籍;

2、申请人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南海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南海区均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5、申请人双方父母在南海区均无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住房居住直系亲属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户籍的家庭成员,已婚(离异)二代或年满30周岁未婚人士可作为一个家庭提出申请。

二、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人员

1、具有佛山市户籍并在南海区桂城街道就业

2、在南海区桂城街道无自有住房。

申请材料:

1、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户口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房产证明材料及居住状况证明材料;

4、低保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或在校证明等相关证明;

5、属烈士家属、优扶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退役)军人、孤老、残疾人以及受到区下放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

6、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7、计划生育证明;

8、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