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租房租金多久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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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厦门公租房租金多久交一次,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厦门公租房租金多久交一次

厦门公租房租金多久交一次?

(一)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厦房租赁按以下方式收取:

1.承租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清首期费用,包含计租日起第一个自然季度的租金和相当于一个月租金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2.厦房租赁分别于每自然季度第一个月15日(即: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及10月15日)前收取本季度租金。

(二)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公共物业服务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服务单位统一向承租单位收取。

(三)承租单位的日常自用水电按实际产生数自行缴交,公摊水电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或者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由承租单位向有关单位缴交。

承租单位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交上述费用。

厦门公租房租金的收费标准

租金优惠款一般为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计取的租金金额的30%,也就是说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计取的租金金额的70%收取租金。

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返还租金优惠款:

(一)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经运营企业书面发函催缴后仍拒不缴纳的;

(七)未按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

(八)租赁合同约定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