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A型公租房申请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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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福州A型公租房申请保障方式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州A型公租房申请保障方式

福州A型公租房申请保障方式

1、实物配租。1、2、3人户分别配租45、55、65平方米左右户型。实行减免70%的市场化租金标准。

2、租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保障面积补贴市场化租金标准的70%,保障面积标准按实物配租标准执行。

(一)保障家庭应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和租赁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规范使用承租的住房,按时交纳租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机构开展的监督、审查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家庭,由市国有房产中心转区房管局会同区民政局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保障资格(属于C、D型保障家庭的,转人社部门取消保障资格)。市国有房产中心应依照合同约定予以清退并纳入福州市信用体系管理:

1、通过不正当手段虚报瞒报申请资料,骗租骗保的;

2、转借、转租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4、破坏或擅自装修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5、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7、累计六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申请对象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8万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7.2万元,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下列几类人员可提出申请:(以下三点满足其一即可)

1、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含集体户)(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2、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3、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