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深圳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材料
1、《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
3、招用本市户籍人员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后续年度申请按其实际净增就业人员提交劳动合同(净增是指以上一年度已招用并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数为基数,当年度新增加的人数);
5、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
2、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毕业5年内;
3、初创企业实体需正常经营;
4、自主创业人员(含合伙创办企业的合伙人)是初创企业出资人;
5、除毕业学年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外,自主创业人员需为深圳户籍;
6、2016年12月1日起,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办企业的`,可申请创业补贴;
7、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