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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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行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补贴行为。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西安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西安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

一、扶持对象和范围

1、具有西安市户籍,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下列残疾人员:肢体残疾一、二级、视力残疾一、二级,智力及精神残疾;女性在40岁以上,男性在50岁以上。

2、以上人员以非全日制就业的弹性工作方式提供社会劳动,并在公共就业机构办理就失业登记,按规定以个人方式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申请补贴。

二、补贴期限、标准和申报时间

1、补贴期限和标准。对就业特别困难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就业及社保综合补贴。补贴原则为“先缴后补,一年一补”。补贴标准:1000元/年/人,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2、申报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人应于每年4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机构提交上一年度补贴申请,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材料

1、残疾人本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及复印件。

2、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及就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上年度以个人方式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台账及缴费票据复印件。

4、填报《西安市就业特困残疾人灵活就业认定申请表》。

四、申报及审批程序

1、申请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区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2、初审复审。区县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复审,复审合格后,上报市残联。

3、审核拨付。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对上报补贴资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下达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