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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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余杭生活补贴申请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余杭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引进到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届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

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

2、毕业后一年内在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3、按规定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用人单位:

(1)我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2)税收收入缴入我区国库的各类企业;

(3)发证机关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其他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

二、补贴标准

补贴由一次性生活补贴和分期安家补贴两部分组成,毕业一年内在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并缴纳社保,即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贴(下称首次申领),之后工作每满一年且在余杭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即可领取分期安家补贴,分三年领取(下称再次申领)。具体标准为: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申报系统自行打印)

2、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3、学历证明原件。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所在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四、申请流程

1、首次申领。

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登录“亲清在线”进行网上申报。系统自动比对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的银行卡拨付资金。

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

2、再次申领。申请人在余杭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每满一年后的6个月内,登录余杭人力资源服务网,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菜单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再次申领”模块进行申报一次,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本次申领,但不影响下一年度申领。其中,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开始月份必须在毕业后一年内。审核通过后,补贴发放至申请人余杭农村商业银行(市民卡)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