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紧缺人才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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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合肥紧缺人才生活补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合肥紧缺人才生活补贴

初次申报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首次引进至我市申报范围内企业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时间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本轮生活补贴可享受月数从该企业为引进人才初次缴纳社保之日(2019年7月1日后)起计算;

2、与同一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的全职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未出现离职情况并缴纳在肥城镇职工保险,特殊原因不在我市缴纳社保须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不受年龄限制。

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技术骨干;

2、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

3、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4、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并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才;

5、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并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人才;

6、我市急需紧缺专业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各县(市)区、开发区认定的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或特殊专长的紧缺人才。

符合条件并通过申报审核认定后,申报人持续在申报企业工作3年以上且未离职的.,可按《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享受3年生活补助,一年一申报,按时补助。

(1)基本条件都符合且满足第(二)款之1、2、3、4项条件之一的,每月可享受3000元生活补助;

(2)基本条件都符合且满足第(二)款之5、6、7项条件之一的,每月可享受2000元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