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留学回国人员入户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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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贵阳留学回国人员入户办理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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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本市、县内其他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的:

1、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

2、原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证明中应载明户口注销前户口登记的详细内容);

3、如已在当地取得具有产权住房的.,可在该住房所在辖区派出所恢复户口;

4、对于没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根据其本人在当地按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朋友以及原工作单位的先后次序,凭有关当事人或单位出具的同意该申请人迁入本户的书面证(声)明材料以及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恢复户口;

5、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其凭上述证明在当地保存其档案的人才中心落户。

办理流程

一、将材料递交迁入地派出所,凡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的,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当场受理;

二、凡依据规定,需派出所调查、审核并需报所属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审批的,派出所在受理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上报工作;

三、所属分、县(市)局治安大队自接到派出所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到派出所,对于需报市局治安大队户政科审批的,分、县(市)局治安大队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上报市局治安支队户政科,市局治安支队户政科自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反馈派出所;

五、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户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