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生入户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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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珠海新生入户办理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珠海新生入户办理条件

珠海新生入户办理条件

珠海市高等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符合规定的,入学一年内可自愿选择将市外户籍迁入学校的学生集体户。

办理材料

1、办理出生登记小孩的《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注:(1)有涂改的必须盖发证机关的印章

(2)《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

①属1996年1月1日前出生者,

a、在医疗保健机构(接生员接生)内分娩的,可由为其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接生员接生的由当地卫生院)出具书面出生证明材料;

b、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由受理的妇幼保健机构审查后出具书面出生证明材料。

c、但一律不得用卫生部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已废用的《出生证》来补发。

②属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的,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应在签发日期后的空白处写上“补发”两字。

2、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双方的项目填写齐全完整的《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由原发证机关按规定补发(需注明原结婚时间)。

4、《珠海市新增(出生登记)人口民族成份确认表》(新增人口(出生登记)的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由父母共同签署确认。

港澳地区需提交《港澳地区出生子女入户申请表》,格式由开具机关确定。

5、承诺书

6、港澳地区及国外出生的,还需提交入户子女入境证明。

珠海新生入户办理流程

第一步:提交相关材料给学校。

第二步:由各招生学校持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簿统一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第三步:派出所审核,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