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毕业生落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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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甲骨文记载,商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岛毕业生落户条件是什么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青岛毕业生落户条件是什么

一、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接收手续的,在3年派遣期内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一)毕业证书;

(二)就业报到证;

(三)户口迁移证或者集体户口登记卡或者居民户口簿;

(四)居民身份证;

(五)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者人才集体户接收函;

(六)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标准照片。

本市生源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应当到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或原家庭户口所在地落户。

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具备单位集体户落户条件,可以按照规定在人才集体户落户。

二、本市生源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凭下列材料到原家庭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一)毕业证书;

(二)就业报到证;

(三)户口迁移证或者集体户口登记卡;

(四)居民户口簿;

(五)居民身份证;

(六)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标准照片。

三、本市生源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迁往原家庭户口所在地落户

(一)将户口迁至就读院校,在校期间出国留学或者毕业后出国留学,回国要求回生源地落户的,有就业报到证的按照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没有就业报到证的,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或者集体户口登记卡申报。

(二)派遣到外地就业,超过派遣期,与就业单位依法办理解约手续,尚未在原就业地落户的,可以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或者集体户口登记卡、就业报到证和单位解约凭证申报。

(三)派遣到外地就业,但是暂不符合就业地落户条件尚未落户的,可以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单位出具的暂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函申报。

四、外地生源毕业生,尚未落户或者户口仍在院校空挂,现与我市的常住户口人员结婚符合夫妻投靠落户政策的,可以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或者集体户口登记卡、就业报到证和结婚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