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夫妻投靠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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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投靠入户包括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属于政策性入户中的一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杭州夫妻投靠落户申请办理流程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杭州夫妻投靠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一)市外夫妻投靠落户

男女双方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配偶,迁移户口入杭;

(一)市内夫妻投靠落户

男女双方结婚,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可自愿申请投靠配偶。

申报材料

(一)市外夫妻投靠落户

1、结婚证

2、不动产权证书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公有住房承租权证明

3、居民身份证

4、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

5、拟迁入户户主(产权所有人)同意落户证明

6、户口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

7、浙江省居住证

(一)市内夫妻投靠落户

1、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证或直管公有住房租赁证或军产房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

3、结婚证

4、户口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

5、拟迁入户户主(产权所有人)同意落户证明

6、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一)市外夫妻投靠落户

1、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

(一)市内夫妻投靠落户

1、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拓展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90号):除杭州市城区外,进一步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等户口迁移的条件限制。男女双方婚姻关系依法确认后,夫妻一方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配偶处。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处。与城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子女处。各地根据实际,可以对未成年子女放宽至无生活来源的未婚子女。

(三)《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第三十一条“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第三十七条“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纳税落户等原因申报市外迁入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本省的落户规定。”

“市外迁入”,是指跨区市市辖区或者跨县(市、区)的户口迁入。

(四)《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杭人〔1999〕307号):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不受年龄、分居时间、指标方面的限制,及时予以解决,一方户口在杭州市区,准予另一方户籍迁入市区。

(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区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杭政函〔20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