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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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受到了不少的准妈妈的关注?那么具体的保险情况如何?请继续往下看!

南平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一、南平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津贴: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间,按生产当月所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人均月缴费基数为标准发放,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历天数计发。

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妊娠单胎满28周及以上顺产的,一次性补贴1800元;

难产或多胞胎顺产的,一次性补贴2300元;

多胞胎难产的,一次性补贴2500元;

怀孕不满14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

怀孕满14周不满28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400元;

怀孕满28周及以上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800元。

二、南平生育保险保险时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南平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为参保职工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三、南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办理条件:户籍在本省或婚嫁并常住在本省、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夫妻。

申报材料:申请再生育的,提供第一孩生育的有效证件、《福建省办理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所要求的材料、目前未怀孕的证明材料、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育龄夫妻近期免冠照片。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2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9-8318911

办理地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在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四、南平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南平市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

南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8号

电话:0599-8871577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8号

电话:0599-8871577

建阳区社保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市人民路37附近

建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平市建瓯市上西河221号

电话:0599-3833723

邵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平市邵武市李纲中路42号

电话:0599-6323616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平市建瓯市上西河221

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平市武夷山市五九中路中国银行3楼办

电话:0599-5302128

浦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平市浦城县和平路

电话:0599-2822171; 0599-2838040

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平市邵武市李纲中路42号

电话:0599-6323616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为民路30号

电话:0599-332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