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外来人员户籍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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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引进人才落户的政策各地都有不同,如下为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17外来人员户籍新政策,仅供参考!

2017外来人员户籍新政策

  2017外来人员户籍新政策【1】

海市人保局于4月15日发布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公示名单中,可以审核同意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予公示人员,也就401个主体人员,下一次还不知道要等多久。

首先说一些关于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上海的一些看法,就目前形势而言,通过引进人才直接落户上海的高端人才,每个月报进上海各个公安派出所的人,是少之又少,上海市人保局于4月15日发布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公示名单中,可以审核同意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予公示人员,也就401个主体人员,下一次还不知道要等多久。通过公示名单人员中,几乎都是大型集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小型公司几乎全军覆没啊,所有引进人才落户上海的外地高端人才,如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小型企业想直接落户的概率越来越低,那要怎么样可以获得上海户籍?小编认为还可以通过下面的第二类。

现在来说说我们的第二类,也就是上海市发布的120分积分的上海居住证转上海常驻户口相关政策,也就是我们以前常说的人才引进居住证,该政策于2013年7月已经更改至今,也有不少外地持有上海引进人才居住证的朋友,通过该居住证落户政策成功和子女一起落户上海各个公安派出所,但是,每个月的`审批人数和办理上海居住证满7年的总数来比,还是不多的,有不少上海紧缺人才,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拒之门外,

如:外地职称、违法生育、简历虚假、社保基数、税单为0、离婚再婚、单位诚信、个人诚信等问题造成无法通过初审,甚至不少人通过了区县人才中心的窗口,在上海市人保局的人才开发处被拒,各种情况都有发生,最近还发生一起所有迁移证和准迁证都已经办理好了,在公安派出所落户的时候,被派出所户籍科落户民警在最后一个环节,发现因为随迁子女是领结婚证之前出生的独生子女被拒绝落户的事情,理由也是违法计划生育,所有想通过上海居住证满7年落户上海户口办理的外地人才,要在一开始申请办理120分积分上海居住证,就要注意小编说道的问题,不然最后很大可能被拒绝落户上海,这样,你就和上海户籍新政策擦肩而过。

  2017外来人员户籍新政策【2】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意见》明确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等八类无户口人员依法登记户口的具体政策。

《意见》还提出哪些任务和目标?这些无户口人员的户口问题将如何具体解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如何配合落实?中国政府网新媒体为你一一梳理。

为什么要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

任务目标是什么?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017外来人员户籍新政策【3】

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我国自1958年开始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由此带来权益、保障和待遇的不同。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集体土地承包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而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

专家分析,取消农业户口,并非农业户口全部统一转为非农业户口,只是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为今后逐步打通城乡二元鸿沟,实现社保、教育、医疗等方面公共服务均等化打下基础。因此,农民实际权益并不会发生变化。

“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统一后,没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只有地域区别。”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说,目前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在陆续并轨,未来全国居民有望享受平等的身份和待遇。

随着城镇化推进,不少地区城市教育、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也已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开放。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67.1万,入读公办学校比例达80%。除义务教育外,四川、重庆、浙江等地,已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